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6年4月至12月,在全县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。告知书明确严禁制售假酒、使用甲醇与工业酒精生产,严禁在葡萄酒、果酒、黄酒中以次充好,严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,严禁「两超一非」与假冒侵权。
治理同时严禁借「特供」「专供」名义虚假宣传,严禁宣称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并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任何酒水,要求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、对难判年龄者核验证件。对违法违规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、落实「处罚到人」,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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