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市场监管局10月8日公布三起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,涉及非法添加、标签与生产日期违法、假冒名酒等行为。
第一起案件中,鹰潭市余江区一名当事人通过非法渠道购进西地那非,与酒精混合勾兑后灌装进无标签矿泉水瓶,伪装成「自酿补肾酒」,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销售。经检测,查扣药酒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,涉案白酒5.5升、金额1万余元,6月已移送公安机关。
第二起案件中,鄱阳县某酒业生产企业被查出成品库房存放408瓶瓶身无标签、外箱未标注生产批次的白酒,另有118瓶某品牌「老酒」的瓶身生产批号与生产记录台账日期不一致,监管部门对涉案产品予以没收并作出罚款处罚。
第三起案件中,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开展联合检查,端掉一处藏于宿舍区的假酒仓库,查获多个品牌假冒白酒185瓶,涉案金额99359元,因数额巨大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市场监管部门表示,将持续保持对制售假酒、掺假掺杂与「特供酒」虚假营销等行为的高压态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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