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提醒函,宣布自2026年5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,覆盖生产加工、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。
生产环节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、建立追溯体系,加强原酒管理,严禁向无资质生产者销售原酒;以食用酒精、食品添加剂为原辅料的,须在产品包装上真实标注执行标准与配料信息。流通环节要求销售者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,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、无标识或标识不真实的产品,并点名特供酒、光瓶酒、开盖酒等假冒伪劣情形;散装酒须真实标注名称、配料表等信息,并对盛装容器采取密封防护。
值得关注的是,提醒函要求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加强商品信息审核和巡查,加强对酒类直播带货等网络销售活动的风险识别,及时推送风险警示、制止违法行为。餐饮环节则要求严格进货查验,并规范醇基液体燃料采购与存放,严禁与散装白酒混存混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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